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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次文化電波爆射不止:《跳躍吧!大同萌會》


很久沒有完整長時間發文了,且簡單聊一下韋宗成近日出版的《跳躍吧!大同萌會》。

我對於國人漫畫沒有什麼特別想法,不論其興衰勝敗,都僅僅站在「只要能娛樂人、感動人的都是好作品」的立場,挑自己有興趣的來看。理性支持當然要緊,國粹主義式的偏愛護航卻不是讓其壯大的方法。在標榜國人漫畫創作園地的月刊《挑戰者》推出後,雖然沒有零用錢,我把午餐便當費省下來,從創刊號開始約持續購買了一年半左右(還曾經畫圖寄回函去打氣),之後也沒什麼特別理由就停買了。現在回想起來,誘因不足佔了很大的關鍵。雖然只買不到二十期,我自認每一本每一單元都認真讀過(好歹割捨飯錢買的,不看浪費),印象中連載漫畫類水準落差很大,其中梁紹先的《天國之門》和林迺晴的《飛行俱樂部》是我認為最棒的連載;文字類單元大體不過不失,事隔多年卻只想得起東野圭吾〈名偵探的守則〉--而之所以印象較深,還是因為我不喜歡該單元過於嘻笑怒罵的風格。

畢竟一直都缺乏吸引消費者持續下手的決定性要素,《挑戰者》艱苦撐過一段時間,後來似乎也停刊了。在日本創作漫畫如此爛熟的當代,始終未能形成完整產業運作結構的國人漫畫顯然難以發展(現在能形成如日漫流行風潮的線上華人漫畫家,我只想得到《火鳳燎原》的陳某--而他老兄還是香港人),國人漫畫期刊休載或許是預定中事。值得期待的是,最近一兩年來本土連續漫畫家(非四格漫畫)又有再冒出頭的趨勢,包括文建會補助的CCC創作集內容畫家平均水準之高也令人驚訝。另一端則有大眾路線的未來數位,其中韋宗成該是特別值得注意的創作人。

不知道是肇因於網路資訊流通發達還是同人誌即售會的風行,「惡搞」儼然成為現代次文化中的主流之一。而漫畫家韋宗成正是箇中好手。《馬皇降臨》用港漫誇張的劇畫風格畫台灣政壇爭霸史,《冥戰錄》似乎更厲害,連媽祖林默娘都搬出來變成魔法少女了。而最新發刊的全一冊漫畫《跳躍吧!大同萌會》更是惡搞孫文建立民國(萌國)的戲仿(parody)歷史之作。某方面而言可說是根據史實,強化「中山先生是個蘿莉控」的形象,徹頭徹尾顛覆國父刻板觀感中的嚴肅剛正,令吾輩不禁驚嘆孫逸仙博士真是品味獨到(?)。


漫畫中,與孫文同時代的人物陸續有來,只是個個形象大破,然後取了諧音名:孫玟、黃星、涼啟超、章太研、袁士凱、娜拉蘭兒(葉赫娜拉氏,慈禧老佛爺)……,萌治天凰(明治天皇)還成了水手服長髮美少女!閱讀這部漫畫的主要樂趣之一,就在於你我曾經或熟悉或只是模糊有個印象的歷史名人,每每出人意表的外貌和性格,以及穿插歷史事件的調侃(萌治維新、公車尚酥……)。但一方面這或許也會成為推廣上的障礙:將同盟會革命用達人秀歌唱比賽來表現,確實是跌破眼鏡的出色創意,但畢竟各人漫畫裡的樣態與歷史形象天差地別,對於東亞近代史缺乏基礎認知的少數讀者,恐怕有時難以領會當中諧擬的趣味。

時事趣聞的逗哽運用也有相同隱憂:達人秀、蘋果日報、AKB48、關鍵時刻劉保結等等,的確都是具備高流行度的話題,化用在這歷史戲仿漫畫中,畢竟還是隔了一層再創作的膜,有些笑意來得直接,有些需要稍事咀嚼方能會意,有時更看不出所以然(誰能告訴我漫畫中「哥老會」的春哥與曾哥哽在哪裡……)。加上動漫畫元素中,如「巨乳」或「蘿莉」等次文化萌信息在劇中不斷被提起強調,從這種毫不顧忌接收資訊大眾反應的創作思維來看,其實韋宗成的全一冊漫畫,在精神上更接近如VIVA專著惡搞的同人誌,商業氣質反而不強。

我不確定韋宗成路線對於本土漫畫發展是好是壞。題材貼近國人周遭生活環境一向是本土漫畫能夠有別於主流日漫的最大特色,但韋宗成的諧擬模式實在有點瘋狂,可以說是加入美少女元素、去掉屎尿嘔吐物的《搞笑漫畫日和》。核心漫畫讀者讀著多會覺得有趣,一般大眾看過後卻可能對OTAKU形成更奇怪的印象--儘管這印象中恐怕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理解不清的偏見。

就算我說是這麼說,但--管他的咧!如果創作還要綁手綁腳顧慮婦幼團體味道人士的非理性指責壓迫,那不如什麼都不要寫不要畫不要唱算了。今天只因為動漫畫在台灣是創作弱勢族群,隱憂顯得更大。但不能否認的是,韋宗成的漫畫確實有趣,而且並未渲染暴力或色情--雖然有些怪電波。而其高穩定度的作畫和符合主流偏好的畫風,更有助於同好流傳(普遍國人漫畫多敗在作畫穩定度。林迺晴則是非主流偏向兒童漫畫的畫風,雖然故事有趣,讀者仍舊有限)。更重要的是,看得出來:韋宗成畫漫畫畫得很快樂。現時本土漫畫創作前程未定,大眾對ACG仍存在負面刻板印象,但看到像是林迺晴、韋宗成等快樂而用心畫漫畫的創作者在線,不禁讓人也樂觀了起來。

不過我倒是沒想到,《跳躍吧!大同萌會》竟然標上了輔導級,看來出版社方面也是很小心呢。只是那個輔導級標章只印在書腰上,拿掉書腰後封面是乾淨的……,未來數位,幹得好!(NT10,2012/02/22,同步發表於Twinkling of an Eye in Akashic


5 回應:

朱家安 提到...

灰塵:根據我的經驗,若要讓看過的讀者多數不至於誤會那是你寫的,你應該把作者放在第一行。

DUST 提到...

Kris C.:

我有想過,不過那樣會破壞整個網誌的一致性耶。我的補救措施是,發一篇專文說明開始會有拾元的文章(以及以前也有一兩篇也不是我寫的),並且在近況更新裡記上一筆。

吳道成 提到...

挑戰者我家裡有一整套(遠目)

DUST 提到...

吳道成:

我一本都沒有,不過我有台灣漫畫月刊(淚目)

盧靜 提到...

曾哥是快樂女聲的曾軼可,春哥是超級女聲的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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