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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 星期六

重新謹慎地思考御宅族——RE:〈跟御宅族作對,保守主義吃屎吧!〉



我們的fb社團真的是人才濟濟,動漫向上的創辦人跟核心幹部、美漫的專家、漫革會的核心幹部、寫連署信的個人行動者、撰寫御宅族自律守則的個人行動者、動漫研究兼媒體人、前漫畫雜誌編輯、人權研究者、同人誌畫家、同好性質的動漫團體創辦人、幾位有學有術的哲學社會歷史領域的專家、好幾位香港朋友、關心社會並有豐富社運經驗被我拐騙近來的幾位朋友、好幾位思慮清晰有獨到見解的動漫迷,最後極誤動匙的作者也都在裡面。

作為一個動漫話題的fb社團,總覺得這樣怪怪的,好像命中註定要推我們去哪裡一樣;開社團的初衷不過只是想推廣動漫評論兼聊動漫文化,結果動漫評論還沒萌芽,文化批判已經一副快要開花的樣子,真是出乎意料之外。我玩笑地想著:「那麼,不如來革命吧?」

疑似自賣自誇老王賣瓜,其實是想分享一下關於上一篇文章:〈跟御宅族作對,保守主義吃屎吧!〉的一些新的、與補充的想法,這個補充來自於fb社團裡的神秘人所做的回應,是相當重要且容易令人忽略的觀點,我想在這篇文章裡用我自己的話重新說明分享給大家。

在介紹神秘人的觀點之前,我先補充一下,關於先前那篇文章我試圖提出的訴求之一:「御宅族」不同於「宅男」(其實也應該包含宅女,不過這社會上比較少提到),我與同樣在社團裡的Johann Chang私底下也稍微討論過,包含Johann Chang在社團中所貼自己寫的短篇論文:〈我是阿宅,我是誰?〉,可見我們之間對「御宅族」與「宅男」的看法有些歧異,初步理解上,Johann Chang偏向從御宅族的自我認同,來判斷部分御宅族同樣也擁有宅男的認同(以及反過來的例子),再加上「宅」字在國內的演進、混義,進而主張其實兩個概念不須或不應加以區別。

我覺得這個觀察是對的,不只Johann Chang,國內的動漫研究者余曜成也在其研究中指出,動漫迷時常對「御宅族」一詞作出相當正面的詮釋(會從三隻眼談起),但一被提及如社會退縮、繭居,甚至是隱蔽青年,卻又避諱撇清;這並非余曜成一己之見,不少動漫研究者都持著類似的看法,雖然沒有談得很直接,但其實看得出他們背後的觀點:「動漫迷或多或少擁有這些邊緣人的特性,但動漫迷們不加以正視。」

以前我也在其他動漫社群以及御宅族文章中論述過,御宅族(尤其單指動漫迷)擁有宅男的特質是「容易發生的」,理由在於「所專注事物的性質」與「興趣的行為模式」就是會導向類似於宅男(一部分的特質)。

舉例來說,錢會投注在動漫周邊,自然很難有餘裕去追求流行與打扮;又舉例來說,時間會花更多在動漫上,重要休閒娛樂就是它,空餘的時間追番補番必須待在家裡,並且比較不願意接受友人外出的娛樂邀約;又舉例來說,聊得開的朋友多半是動漫愛好者,所以如臉書或噗浪上的好友名單,通常也是圈內人居多,形成一種與外人擁有隔閡感的狀態。當然我不是說「一定如此」,這只是一種「相關性判斷(A與B時常一起發生,而非A導致B)」,並且大家可以推測、理解,甚至經驗得到的。

雖然即便如此認識御宅族文化,我還是在〈跟御宅族作對,保守主義吃屎吧!〉中主張兩個概念應該分開談,原因在於肯定會有「御宅族≠宅男」的這種例外,這些人很衰,明明穿著潮得跟明星一樣、哈韓哈日打籃球在海灘把妹、天天往外跑陽光健康得很,身為動漫迷卻一同被汙名成「宅男」。也因為類似這樣的人存在,「御宅族可視為宅男」這樣的定義就出了紕漏,那套相關性的判斷也不過就是相關性而已,要做為一個群體的「定義」顯然過於輕率。

分開談可以讓定義區別清晰得多,也有助於釐清偏見,這就是我文章訴求的目的;但是,如果宅男的行為處事態樣,就是御宅族深刻文化的重要部分(如同熱愛萌、參加同人誌慶典、聽動畫歌曲、收藏美少女黏土人或機器人模型,也是御宅族文化重要的部分一般),這種劃清可能就缺乏公允了。我們當然不會說御宅族就一定是「熱愛萌」,但「熱愛萌」卻是御宅族重要的文化、是需要被正視與認可的,那麼「宅男特質」呢?我不確定,讀者應該自己想看看。

偏見與歧視的處理是重要的,綜觀對黑人的歧視、對女人的歧視、對老人的歧視、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對同性戀或跨性別者的歧視等等(或者偏見),都會有著類似的脈絡:「OOO是怎樣怎樣」、「XXX應該如何如何」,這是社會大眾、有詮釋權的人給予這些人的期待、理解、印象,甚至是要求。某種程度上你可以看見許多例子是,群體中有些人真的就是如同描述的那般,又或者這些人自證預言地展現了那些描述的行為態樣,但你永遠可以找到例外,他們本來就不符合描述、或者認為描述不合理進而不想符合描述,如矯健的老人、陽剛的女人。

御宅族差不多也遭遇到類似的情況,造成了一些人極大的痛苦(被霸凌、嘲笑,我遇過真實例子),即便可能不是這麼明顯、直接地來自偏見的言語,其實源頭也都一樣(御宅族還要面對另一個偏見源頭:「動漫是小孩子看的」),社會對御宅族的歧視,該處理且是對御宅族而言的當務之急,這個議題應該被充分深入討論,讓幾乎停滯於「探討御宅族概念的起源」儘快結束,進入下一個階段才是。

我把兩個概念分離,在之前的那篇文章裡進一步過度主張「御宅族不是宅男,兩者概念不相重疊」,試圖為那些是御宅族但沒有宅男特質的人發聲。但欠缺縝密思量之下,神秘人在回應中提醒我,這麼做可能會讓主流所持的偏見再度複製、連自己人都認同了那種偏見,我才恍然大悟:「對啊!我怎麼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神秘人的提醒,讓我想到幾年前曾經在網路上看到的一篇熱門轉載文章,文章的作者是位同志(我不大確定,也可能是直同志),他主張同志們並沒有如同社會大眾所持的偏見那般,盡是娘娘腔、反串、變性的那種樣子,多數同志都跟正常人一樣,這種偏見是錯的,同志們該被平反。這篇文章看起來很有道理,所以被熱烈轉貼(可惜我努力在網路上找這篇文章找不到,沒有好的關鍵字毫無所獲)。

然而,該篇文章下方有一位關心此議題的人打了篇反對回應,大意是說,那些娘娘腔、反串、變性人才是真正弱勢的人,他們不僅被社會歧視,還被圈內人如此進一步排擠、切割犧牲以尋求社會大眾廉價的認同,娘娘腔、反串、變性人又怎麼樣?他們也不該被歧視,在你們這樣切割之下,也只是認同了主流價值認為「那樣不好」的意識形態,你們正做著社會大眾對你們做的同樣的事在另一群人身上。

御宅族的切割也許正類似如此,更有甚者,挑明批鬥那些不安分、做錯誤示範的御宅族(明顯的例子如爽哥、親吻莉洋的人、甚至是拍短片訴苦的人),認為他們在製造大眾對群體的不良印象;這也許應該重新被討論,這些行為是否正是御宅族的文化呈現?它是否真的不好、傷害了人?還是其實只是主流價值加諸的偏見而已?

這些細緻的討論,在御宅族文化裡尚未出現,但是在其他弱勢群體價值(如性別人權、多元情慾等等)的反抗聲浪中,內部已經有強而有力的先進共識,動漫迷們,如果欲為自己權益做伸張,參考其他團體的想法不乏是一個思路支援。

我想提醒,日本御宅族接納了他們國家的宅男與家裡蹲,他們同流合汙,一起捍衛自己的權益,我們也許應該重新了解自己、以及所處的群體,正視一切才是。(DUST,2012/06/30)

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跟御宅族作對,保守主義吃屎吧!


要是有大的同學,欺侮了小的同學,他就會勇敢的出來說話,一點兒也不害怕。

以下這篇是我最近投稿報紙未果的投書,字多了點,也引用了時事,可惜還是沒上,據瞭解可能跟文句不夠清楚明瞭有關。

原本我有個簡單的計畫,想寫出一封連署信(不是投書,而是私下的信件),僅代表連署者的意見轉交給各大媒體,內容是御宅族對媒體的基本期望,並在信件中列舉過去的新聞報導與節目製作,指出其誤導(如色情)、偏見(對宅男跟御宅族的連結)造成社會大眾誤會的部分,並詳加說明御宅族的處境。

程序上預計是,先到御宅族社群收集意見,並跟極誤動匙其他人員說明(因為要用極誤動匙的名義撰寫),接著寫出連署信,然後再找動漫向上推廣協會詢問是否願意一起背書(有過抗議事件,媒體應該會比較熟悉且信任),然後將連署信放上連署平台,連帶訊息轉發到各大動漫社群,連署期間為一個月,並設立門檻蒐集到上千人連署才寄出(若無法達到上千人,那肯定連署信的內容並不是御宅族的心聲,這必須重新檢討)。

而當連署信寄出後,若有幸有若干媒體做出了回應,或者都沒回應也好,等待一段時間,我會將這件事重新寫成投書投到報紙,作為計畫的收尾;整個計畫的規劃跟文章都由我來出,也算是有意告訴御宅族們,「行動」並不困難。

不過當我在各個御宅族社群蒐集資料時,卻發現找出相關新聞,但要提出有道理的論述認為媒體在這個事件新聞「有責任」不該或該做什麼,並沒有如此清晰且容易,至少目前瞭解到的御宅族對媒體的批判,大多要嘛是沒有明確文本可供討論的模糊泛指議論,要嘛是有文本但卻過度地要求媒體責任的這種意見(我甚至看到有人覺得媒體「應該」只報導「好的」)。

在無法掌握夠多有道理的新聞與節目文本評論的情況下,我放棄了這個計畫,改成直接以投書形式描繪御宅族的處境,並將矛頭指向政治人物,文章最後也期望讀報的大眾能把「御宅族」跟「宅男」兩個概念分開,以及媒體能在瞭解的前提下作出更好的節目與報導。(DUST,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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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況未擁有厚實的國產動漫產業能力,不過已經有了厚實的「動漫迷」基礎,並且不僅止限於消費行為本身,動漫迷已經形成自己一套次文化,用以溝通互動、享受生活、培植興趣,動漫迷甚至以「同人(二次創作)」形式從事「生產」,為國內動漫產業塑造前置實力。

「動漫迷」在次文化內部的另一個名字為「御宅族」,在國內其人數至少有十萬以上,這個「至少」是從近幾年大型動漫展入場人數推估出來的,以「開拓動漫祭FF(Fancy Frontier)」為例,近年場次新聞數據每場有四到七萬不等,若再加上取向不同的「台灣同人誌販售會(Comic World in Taiwan)」、「開拓動漫祭PF(Petit Fancy)」,以及南部場次、各類小型場次,不重複的人數應能輕易達十萬以上。

這還不包含平常抽空會看動漫的人們(大抵以各階段學生為組成群體,觀看作品以熱門動漫為主,如《航海王》、《獵人》、《火影忍者》,以筆者男校高中以及大學經驗為例,至少有一半的男學生會觀看熱門動漫,在不考慮女性讀者的前提下,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大專校院、高中職、國中小的在學人數約為四百萬人,若讀者占男性一半,也有一百萬人左右);根據台灣東立出版社編輯長陳清淵於2010年《航海王》第60集出版時所稱,《航海王》單行本漫畫在台灣發行量已經突破千萬本,也就是平均每一集出版社預期約有十六萬人購買(不包含租書店、漫畫週刊、網路的讀者群)。

易言之,動漫迷不少,會看動漫畫的人更不少。

動漫迷擁有「群體意識」,我們比「平常抽空會看動漫的人們」更熱衷於動漫,基本上,我們討厭別人「打壓」甚至「歧視」我們的興趣,社會的主流意見認為「動漫是小孩子看的」,影響到的是在人際關係上的鄙夷(幼稚)、花時間花金錢上的不正當(學校的違禁品、家裡的垃圾);這完全不符合事實,漫畫店裡的漫畫,或者說那些熱門的動漫畫,通常都是青年、少年、少女取向的作品,它們需要一些青春校園經驗、較高的語言認知能力、對人心的預期能力,兒童要「讀懂」並不容易,而主要的動漫畫消費者,也從來都不是兒童。

我們氣結於動漫畫形象如此不堪,不僅僅因為如此,這種主流的社會意見,連帶地以相當猥褻、侮辱的態度來看待動漫人物;2010年新黨的王鴻薇議員曾指著《乃木坂春香的秘密》為情色十八禁作品,不應該陳列在圖書館,王更將露底褲之圖片打上馬賽克,意圖強調其情色性質,是說出現底褲或乳溝就是十八禁,這種保守到清朝的性觀念真令人感到困惑;同黨的侯冠群議員也聲稱該作品有「墮胎」、「雜交」情節,更是完全鬼扯到火星上去。

台灣社會的情慾標準是相當模糊的,路邊隨處可見的廣告,塑身按摩、內衣褲,或者海邊的三點式泳裝、穿著稍微低胸的學校女教師或演藝人員,彈起來大罵情色者,放眼望去還真得難見;剛發生於今年6月6日,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批評勞委會廣告有裸背男「不雅」,有這麼嚴重?即便是政黨惡鬥或美其名為監督執政雞毛蒜皮之事都要吵一下,這種一點都不「進步」的性觀念還是放在腦裡自個兒害羞用就好。搞不好政治人物腦袋都有洞,藏著這些不堪入目的東西呢!

若不是因為動漫被大眾定位為適小孩子性的讀物,動漫也不會被這種三流的「看到封面就彈起來」、讀內容也讀錯(另一個類似例子是吳宗憲涼宮春日事件)的意見指責,社會太敏感,敏感到見影就高潮,簡直中二得沒藥醫。「孩子,你說怎麼辦?大家都不讓你自主探索情慾,好像雞雞不是你的一樣,你只能看健康教育課本打手槍。」

我們的困境不僅如此,「御宅族」跟社會邊緣人的「宅男」時常混為一談,筆者是不清楚「身兼兩者」的人比例有多少,但它們明顯是不同概念,御宅族是專精於次文化(例如動漫)的愛好者,宅男是不善裝扮與言行、不喜外出的男性同胞。社會主流文化的不友善,喜歡拿宅男開玩笑,這該罵;而把御宅族跟宅男混為一談,這更該罵。你們的不用心,讓脆弱的我們一哭二鬧三上吊,我有責任說清楚為自己捍衛、你也有責任聽聽我在講什麼(反正你都看到這邊了),而我更希望媒體先進們,能在製作節目以及報導時,多瞭解一點動漫迷的處境作為世人的知識先導,讓世界更善良,人與人之間有更多的體諒。(DUST,2012/06/12)

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從《Death Buy Lemonade》談點評論


這是來自加拿大謝爾丹學院的Kyu-bum Lee(南韓學生)於學校最後製作的作品,謝爾丹學院是在動畫設計領域全世界排行前三的頂尖學校,這個短片也得了一些獎項並獲得播出,作者自己有架設一個《Death Buy Lemonade》短片的英文網頁,你可以在上面的「Storyboards」、「Leica」、「Pre-Production」、「Production」裡面,看到一些分鏡圖片、草稿影片、構思設定圖等等資料。另外,他也在這裡談過這部短片的創作想法:CBTV Student Fest 8: “Death Buy Lemonade”。可惜我看不懂,只能用網頁翻譯湊著看。

短片的故事大意如下:

一位在奇怪地方賣飲料的小女孩,遇到了一個瀕死的大叔跟他要飲料喝,好像喝了就不會掛的樣子,不過被資本主義浸淫的小女孩見死不救,要對方以一杯十元的代價來交換,結果大叔可能是因為沒錢,或者沒辦法、來不及掏錢,就掛了。

接著死神出現,把大叔「提走」,卻又不小心把小女孩的飲料打翻,小女孩拉住死神,要他支付五十元的賠償,比劃五十元的手勢,死神恍神了一下,以為小女孩是想要跟祂「擊掌」,然後就拍了一下,小女孩也跟著被「提走」了。

我想藉這篇短片來談一下作品可能的分析與評論方法,因為它很短很簡單容易說明,不過這不一定是個漂亮的例子可以作為「範例」,所以這裡談的分析與評論,也不見得在每個例子上都能套用,不同的作品能討論的東西可以很自由、多元,我想這應該很好理解,不加贅述。

一般來說,評論或分析作品,第一個工作就是把故事在說什麼搞清楚,可能的話可以試著把大意寫出來附在評論上,這對沒有機會看作品的人來說會比較友善;除此之外,寫出來的好處是可以仔細檢視自己有沒有誤解的可能,以我在上面寫的大意為例,可以舉出幾點應該加以注意或斟酌的地方:

1、我用「資本主義」這個視角來描寫小女孩的態度是否妥當?搞不好小女孩家很窮、很需要錢?或者她活在一個人心冷漠的社會裡?或者小女孩覺得大叔是裝可憐乞討?或者大叔其實是小女孩舊釋、她討厭大叔?

2、死神是真的把小女孩的行為當成「擊掌手勢」嗎?還是祂只是覺得麻煩、沒錢、做錯事心虛,想把小女孩「提走」?

3、小女孩最後真的是被提走嗎?顏色的變化是否真的意味「死亡」?還是單純「昏倒」?或者其實是小女孩覺得死神擊掌很瞎,所以乾掉了?

各種作品都看得到作者不把細節講死,故意留下一些解讀空間,有時候作者這麼做,很可能是為了讓畫面更好或故事更有趣,例如關於上面說的第3點,作者省略掉了最後一個步驟的演出(把小女孩真的提走),而是直接收尾讓故事結束,不過作者也為了讓讀者知道小女孩確實是「死了」,而在片尾曲裡面再次強調了一次色調的變化。

作者在這裡故意不說明白,很可能為的是一種劇本的節奏感,或者為了一種運鏡或編劇上的傳統,有時候,把細節講太清楚,反而失去了趣味,這在一些西洋笑料裡頭應該是常見的。

不過,清楚掌握那些模糊故事中的「真義」可以重要、也可以不重要,端看你想寫哪種評論而定,我覺得「解讀的開放性」可以用來提醒兩件事:一、別人看到的可能不一樣;二、寫評論時可以避免說得太滿。

不過,我的第二點提醒不在於規勸大家不應該寫出自己的獨到見解,獨到見解通常都是好的,反而應該多加著墨;而第二點的重點在於,不應該超脫可信的範圍太遠,讓評論讀者摸不著頭緒,完全搞不懂為什麼你會這麼想。


理解好自己認知的故事,接著就可以寫評論了。

那麼,《Death Buy Lemonade》要寫什麼?

沒東西寫的時候,我習慣用「聯想」的方式去找題材,不巧我剛好想到了,最近在網路上收到的這張勇者小鬼砍死神的動態圖片,接著我又想到了,死神這個形象有一種「典型」,是讓人覺得可怕、避諱的,而動畫作品《日常》裡面,剛好就有個片段在描繪這種典型死神:


這樣一來,能寫的東西就出現了,我可以扯一下《Death Buy Lemonade》的死神,刻意營造出跟以往印象不同的反差,而且故事中的小女孩竟然對死神豪不懼怕,這也跟正常人反應不一樣。光是這件事,某種程度就能抓到短片製作的精神所在,它的劇情進行重心會放在這個性格的設定上來加以呈現。

可以寫的東西其實相當多,例如我也能寫資本主義的思考,或者探究小女孩的成長背景,甚至分析動畫裡面所有細節線索,試圖抓出那些「故事外」的脈絡面貌(比方說從衣著跟所在地區來分析掛掉的大叔是什麼身分);不過,如同上面《日常》的影片,有時候寫太跳脫的評論,會有一種「不看氣氛」的感覺,例如我曾經就在《CLANNAD》評論裡,寫了點批鬥政府跟教育的段落,如果你抱著受其作品感動的氣氛心情來看那篇文章,可能就會覺得囧。

雖然會囧,但我覺得不壞;別人沒看見、沒想到,但你看見、想到了,這個東西就會有趣。

基本上我不覺得評論「沒有好壞之分」,例如我剛剛在找查這個短片的資料時,看到相當多的中文短評寫道短片的寓意是在說:「我們不知道正在跟誰打交道,卻習慣對自己的利益極力爭取,最後卻失去更多,連命都賠上了。」我不喜歡這種觀點,主要是因為我不喜歡自己去談故事「寓意」,所以對我來說,這種寫法是「壞」的那邊。

當然,我並非主張有客觀的好壞之分,我只主張有主觀的好壞(不過,也許客觀的好壞也可能是有的,只是我目前尚未得知悟道),如果連主觀都失去了偏好與厭惡,那寫起評論就完全沒意思、一個評論者怎麼寫都無所謂了。(DUST,2012/06/15)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請判他們死刑:從《徬徨之刃》到〈恐怖份子的輓歌〉


寫在前面

這一篇大學時候的舊文,當初是為【大眾文學】課堂作業而作。時隔多年重溫,雖然沒寫得很好,於我個人而言還是有些意思。今舊酒新裝,將文句作些適當修改後,才再公開出來。

東野圭吾創作產量驚人。在我有限的閱讀裡(自從讀過《瀕死之眼》那種三流貨色,已經好久沒碰他的書……),一向認定《惡意》是其最高傑作。當中精琢的敘述性詭計、流利準確的文字語用,以及駭人又絲絲入扣的人心刻劃,即使是有過三冠榮譽的《嫌疑犯X的獻身》拍馬也追不上。然而儘管《惡意》天功巧作典範立成,在我的主觀偏好順序,卻不得不將《徬徨之刃》排在它前面 ── 就算那裡頭故事失之於略嫌粗糙的洩忿式暴力、偏頗的意識形態,和組織相對單純簡化的情節架構 ── 因為這本小說總讓我想起,國中時候讀過一次即永難忘懷的漫畫,那便是〈恐怖份子的輓歌〉:

制裁?那樣算制裁?不要笑死人了。讓一個人痛苦到走上自殺一途,結果卻只受到保護管束這種徒具其名的處分……。

妳知道嗎?志摩。他們完全沒有學乖,仍然繼續犯下同樣的罪!他們絲毫沒有反省,就好像玩完一盤電動般,重新設定從頭再玩一次。我聽到了他們之間的對話!他們竟然滿不在乎的笑著說,下次小心不要被逮到就好了!我親耳聽到的!他們仗著自己未成年,就算犯下什麼滔天大罪,名字也不會被登在報上而為所欲為!

……我不會說什麼法律制裁不了、我來制裁那麼正氣凜然的話。我只是恨那群可惡的青少年,奪走我唯一的孫女! ── 所以我要復仇,就這麼簡單。
─安童夕馬.朝基勝士《感應少年EIJI》CASE.10〈恐怖份子的輓歌〉

由於兩者實在太過相似,我無法不認為東野的創作過程,沒有脫胎自安童夕馬的互文參照。當然,媒介的差異,雖帶來許多不同的觀賞感受,我仍不自覺地將長峰重樹和轟 省吾聯想在一起。尤其是當長峰端起獵槍,那堅定、悲決、冷靜而恨怒的身形,完全就和轟叔手擎SVD的影子疊合一致。經過移情作用,《徬徨之刃》於我心中,地位已不可動搖。

初讀〈恐怖份子的輓歌〉,我真的大受震撼,也為其極寫實表現出社會的黑暗殘酷懾服,更因此憂鬱好幾天。雖然《感應少年EIJI》本就是社會派的警世單元劇,如此冷峻刻劃「惡徒當道,好人不得善終」的情節,對當時還是天真國中生的我而言,不啻是一次精神衝擊。網路上的動漫畫討論版偶有聊到感應少年,令人痛心的CASE.10,也是必定被提起胃痛的傷心章節……。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定期重溫的我可以明說,那經典印象並非只經回憶補正所以形成,而是因為:它確實是相當出色的篇章。作畫方面,已進入連載中期的朝基勝士畫風穩定,分鏡嫻熟動靜皆宜,角色表情情緒傳神;劇情方面則更是不在話下:思索法律與正義的批判性事件、鬥力同時鬥智緊湊的正反交鋒、挑戰極限的動作場景,和張力強大言語富有感染力的對白設計(閱讀時請注意轟叔的台詞,那堪稱本劇精華),這一切都將本篇漫畫推向傑作層次。雖然結尾回歸日常輕鬆稍嫌偏弱,削減了悲哀終局的傷感情治,考慮到這畢竟是在少年誌連載的漫畫*1,責編會想適度地將情緒從低谷拉上來,想想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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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徬徨之刃》到〈恐怖份子的輓歌〉


奪走別人一生的兇手,其人生並沒有被奪走。
─東野圭吾《徬徨之刃》 p.92

國家機器之所以能夠維持秩序,很大一部份是因為律法規範。懾於法律條文罪刑相應的罰則,使有心造次之徒對犯罪戒慎恐懼,「威嚇力」即為其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保護民眾安居樂業的生命財產等安全,是維繫社會良善風氣的法律之重要責任。然而,當公理裁決的天平在罪與罰兩造間失去平衡,公道不得伸張、怨恨深淵無以填補,讓大多數都能夠心服口服的正義裁量,也將不復存在。

盲眼的正義女神

東野圭吾2004年發表的社會犯罪寫實小說《徬徨之刃》(さまよう刃),即提出尖銳叩問。此間故事情節構造極為單純:平凡的中年上班族長峰重樹,由於獨生女繪摩遭兩名青少年誘拐蹂躪致死,受悲憤與憎恨驅使,他襲殺其中一人後逃亡,並踏上向另一名少年犯復仇的尋兇之路,就為了搶在執法人員之前,以怨怒的魔彈結束仇人性命。因為那匹年輕惡狼若由警察逮捕,只要少年裝出誠懇懺悔之意,依現行(日本)法律對未成年犯罪者的保護及判例,長峰將永遠無法藉過司法審判,得到真正令人滿意、應該罪刑相等的報復正義:

說法院會拯救犯罪者其實比較恰當吧。他們會給犯了罪的人重新做人的機會,然後把犯罪的人藏在憎恨他的人看不見的地方。
─東野圭吾《徬徨之刃》 p.92

正因為少年犯罪判例中,往往沒能達到符合損益相抵的司法原則,長峰對於正規司法途徑之侷限感到絕望,才成為永無歸路的復仇者。以少年犯更生為優先目的之現代少年法,顯然忽視被害人及其家屬親人朋友的感受。一來基於人權考量,二來針對青少年有無行為責任意識的判斷,三來是重視偏差行為的青少年再教育之社會功能、及再教育後青少年對社會的反饋。然而這卻是大眾的理想論。相對於大眾,那些因為少年犯罪而受害的人們是社會中的小眾,是少數,是弱勢發聲者;但他們難道同時是活該倒楣應該被罪犯殘虐傷害之後,再由社會壓迫糟蹋的一群嗎?

人類是社會性動物,當今世上,個體一旦脫離族群就不容易獨自生存。但憑什麼屬於「少數」的受害者們就必須被忽視、必須容忍那忍無可忍的殘酷?不注重被害個體在司法上應得的公道、慰藉、精神補償(或者說,復仇意識的滿足),反而僅僅強調社會整體表面的再造、再教育機制。這是不是意味著:不管現代社會科學思想如何進步,然而許多時候,我們仍然無法在法律名下得到令人滿意的絕對正義?

李柏青卷頭導讀中說道:「若一個社會百分之五十一的人是性侵害被害人,那保證性侵害的刑度與判刑必定都十分嚴重,但由於現實社會中,只有百分之一的人是性侵害被害人,法律也只能以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的觀點出發,無論怎麼定,都不可能符合被害人的期待。」此番論調顯然沒有經過審慎思量:刑度判準跟犯罪率有那麼極端的相對關係?只要犯罪就應該要以相應的刑罰處置,跟犯罪人口比例有何干係?不然,如果全世界六十億人口中有五十九億個殺人犯,難道殺人罪刑會減輕成「拘留三個月吃香喝辣,表現良好者十五日得假釋出獄。出獄請繼續殺人放火」(根據這篇偉大導讀的原則,多數論是絕對的)?為甚麼法律「只能」以剩下99%的人的觀點出發?剩下的1%受害者怎麼辦?他們就不是人?只因為少數服從多數?

「(法律)以剩下99%的人的觀點出發」這個意見本身非常奇怪。那樣子的宣稱豈不代表著「剩下99%的人都是不希望罪刑等量的人道主義者、博愛論者」,或「剩下99%的人都是(潛在)犯罪者」?導讀者試圖客觀解釋國家法務機關之所成文律定的原理,卻擅自將個人主觀意識代入到多數人身上,不但暴露他自身同理精神的匱乏、對存在明顯瑕疵的法條抱殘守缺的偏執顢頇,更從反面諷映現實法律對於勸善懲惡的無能為力。即使退一萬步來說,法律從那惡劣的極端多數考量制定,進而忽略少數被害人的權益,這難道不也是偏執虛偽忽視弱勢的多數意見自以為是?難道不是應該改變的巨惡?

要說如此律法制定是為安定社會秩序,成效恐怕不大。如果法律真能夠秩序、有效地執行正義,如長峰重樹一般淒涼悲哀的復仇鬼從何而來?當然也不應該有伴崎敦也,或菅野快兒等肆無忌憚的少年強暴犯──那才是有效、具有威嚇力的法律規約。現況卻是:法律禁止人報復,當然也禁止犯罪,僅就少年罪犯而言,法庭給予的制裁卻遠遠不足償罪,更是「被保護的對象」。結果少年法反而對被害人家屬落井下石,成為青少年犯罪的免死金牌:

……這些死小鬼是如何看待少年法的?稍微為非作歹一下,名字也不會被登出來,而且也不太可能會被關進牢裡,所以就放心大膽地胡作非為──就是因為有這樣的想法,才會讓他們做出那些亂七八糟的事嗎?
─東野圭吾《徬徨之刃》 p.229-230

公法不能實現報復正義

《徬徨之刃》以私刑報復貫串全劇,思考法律的公義性和少年犯罪問題,跟《感應少年EIJI》(サイコメトラーエイジ,1996-2000)其中一篇的主題類仿,相互呼應。由安童夕馬原作、朝基勝士作畫的少年漫畫《感應少年EIJI》,以一名擁有感應能力的高中生少年,及另一擅長犯罪心理側寫的年輕女刑警為主角,解決一個個犯罪事件同時,一方面再從犯罪學角度關照社會問題。異常寫實又著重於心理變態描繪的情節,在少年漫畫當中是相當特殊的作品。

無獨有偶,早於東野圭吾五、六年前,安童夕馬即曾經描繪過相似痛心的故事。CASE.10〈恐怖份子的輓歌〉(テロリストの挽歌,Vol.14-15)與《徬徨之刃》一樣,都是在青少年犯行下,屬於被害人親屬的復仇劇:資深刑警轟 省吾的外孫女加藤 舞,由於遭五名青少年集體強暴而痛苦自殺,在察覺到犯人沒有絲毫悔意、反而還對犯行得意洋洋之後,轟 省吾毅然踏上獵殺五名少年犯的無還之道。

不同於長峰重樹一介中年上班族的「普通」描寫,〈恐怖份子的輓歌〉作為一中篇劇情漫畫,為於有限篇幅內表現極大劇情張力,各方人馬對抗、角力過程中,需要強大的反派存在。轟 省吾於是宛如超人怪物:資深刑警卓越的搜查技巧、同時準確掌握警察和罪犯兩方心理的判斷分析、警界屈指可數的武術高手、奧運級的狙擊技術等異稟,都更加強化轟 省吾的復仇行動力,並帶給主角群乃至於讀者們揮之不去的緊張戰慄。而也正因為「前刑警」的身份,之於他「恐怖份子」的復仇犯罪行動,更形成強烈的矛盾衝突:

志摩,妳覺不覺得人是一種矛盾的生物?自己訂好遊戲規則,卻又老想著要如何鑽這些規則的漏洞。不,追根究底說來,所謂規則、法律,究竟又是什麼?

人們用法律禁止殺害人,卻又用法律殺害人。

我以為我會做一輩子的刑警、法律的守護者,在法律之下出生入死,也在法律之下奪走許多人命。然而我所遵守的法律,最後課以我的卻是……連怨恨自己心愛的人被奪走的行為,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安童夕馬.朝基勝士《感應少年EIJI》CASE.10〈恐怖份子的輓歌〉

同樣對於法律的疑惑,《徬徨之刃》中的年輕刑警織部,心中一樣自我掙扎。織部追捕長峰時候,腦海中忍不住浮現令自己痛苦的想法:這把槍──他手中的這把槍是為了保護菅野而存在,是為了防止長峰繪摩的父親對殺女仇人展開復仇而行動:

……這樣真的萬惡能消滅嗎?把壞人抓起來予以隔離,換個角度看,根本就是在保護壞人。經過一段時間,當社會對被「保護」的壞人逐漸淡忘時,他又可以再次回到原來的世界。這當中有許多人再度犯法。他們會不會以為自己所犯的罪,不會遭到報復,甚至還覺得國家會保護他們呢?
─東野圭吾《徬徨之刃》 p.356

教育再建秩序

無論《徬徨之刃》或〈恐怖份子的輓歌〉,關於青少年錯誤的社會認識與偏差行為,都有相當尖刻的描寫。尤其是「以少年法為盾進行犯罪」的刻劃,更是令人痛感寒愴。青少年犯罪在現代社會中,已經是一個越來越嚴重的問題,不僅法律刑罰的設置應該改進,以期達到嚇阻犯罪的功效,並逼近合理的損益相抵原則,更重要的恐怕還是對於教育的重視。

之所以產生少年犯罪問題,除了基因缺陷導致的精神疾病論外,最根本的原因似乎仍在於教育失敗。不管是家庭教育或學校教育,如果青少年的道德養成有所缺陷,自然造成青少年的社會化不健全。對於社會規範有了偏差認知,使得犯錯的罪惡感轉淡變模糊,終於讓少年犯罪成為巨大的社會疾病。加上現代都會生活型態複雜化,許許多多有強烈新鮮感、然而實際上危險傷人的事物,都將對無所適從的青少年產生致命誘惑。

溯本追源,青少年的教育者是誰?青少年犯罪的受害人,是失敗教育下的犧牲者,然這些墮落的少年犯難道不也是?社會問題雖然已經存在很長一段時間,甚至日趨嚴重,為什麼沒有得到適當的解決,反而問題日益擴大?冷漠,正是這個社會製造怪物的溫床。太少人真正關心社會種種,各人只知道獨善其身,於是從中誕生了畸形的黑暗:

為什麼社會上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長峰看了看四周,心想:這並不是允許,只是漠不關心。這裡有幾個人還記得一個無辜的高中女生,被當作性玩具,然後被棄屍的事件呢?在播報相關新聞時,或許會想起來,但是就只有這樣而已。新聞話題一切換後,他們的關注也跟著切換了。

但是自己不也是一樣嗎?長峰心想。只要能保障自己的生活,別人的事根本無所謂。如果問他是否曾經認真想過少年犯罪的問題?或是為了解決問題做過什麼努力?他應該也答不上來。

長峰發現自己也是造成這種社會的共犯,只要是共犯就有可能受到相對的報應,他只能想這次被選上的是自己。
─東野圭吾《徬徨之刃》 p.338

即使這個社會已然冰冷漠然無以復加,即使罪惡的病態累出不輟,即使司法的裁判充滿缺陷,或即使事實就如作者在書中藉資深刑警久塚之口所言:「警察並非保護市民,警察要保護的是法律。」──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更應該要對自身所處的社會投入更多關懷。從今以後,或許還會有更多悲慘的長峰繪摩跟加藤 舞,也或許還有更多憤怒的長峰重樹跟轟 省吾,甚或許還有更多無知罪惡的菅野快兒跟山本勝昭。在這表面文明理性實則骨子底蠻荒殘暴的人類世界,挹注對各種社會議題的關心、藉此打破生產罪惡的共犯結構,才是其餘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所應該做的,不是嗎?

不為任何人,為的是我們自己和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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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應少年EIJI》竟然是少年漫畫,我一直都覺得不可思議。當中大量現實病態的殺戮、強暴、心理變態等描寫,直稱得上是當代社會獵奇大觀。而如〈恐怖份子的輓歌〉一類「與讀者期望背道而馳」的故事,更是憂鬱至極。漫畫本身娛樂性是十分充足,也提供不少思考層次,話題究竟更偏向青年、甚至成人一點。從前的漫畫分際創作限制,似乎較今日寬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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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徬徨之刃》是東野圭吾中期作品裡頭,少數沒有獲獎提名肯定的作品,但我認為仍相當值得一看。批評者們多表示東野《徬徨之刃》的書寫立場過於偏向被害人,而忽略掉加害人側也可以作更立體複雜的描寫;普遍評論表示,《徬徨之刃》因為過度訴諸單一價值觀,是東野歷來較差的作品。然而我卻以為不然:雖則《徬徨之刃》的確或多或少為東野情緒之作,使得敘事脈絡偏向同情被害人一側。但這難道不正是他想要在本書所強調的嗎(要想看加害人角度的故事,逕請一讀姊妹作《信》即可)?本來,社會大眾乃至於法律,對被害人的關懷與同情就應該要更多才是(尤其是在少年重大犯罪後難以實現報復正義的普遍現況下);何以現今社會往往倒反過來,將多餘的人道精神置於加害人之上?這難道不是一種偽道人士自以為是的偽善?我想,作者期欲表達的,就只是如此簡單的思考觀點而已。

以犯罪推理創作而言,東野圭吾跟安童夕馬《感應少年EIJI》系列有許多相似性:兩者同樣在創作前期以犯罪的詭計、線索、犯案推理為主;到了中後期則改棄原本「找出犯罪兇手」為主要目的書寫內容,轉以與社會現狀密切相關的罪犯犯罪動機,作更具批判性的探究。事件本身、犯案手法等技巧論,不再是論述最主要的重點。事件激起讀者反思、對社會議題的關切,才是其作品目的所在。(NT10,2012/06/10,同步發表於Twinkling of an Eye in Akashic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人性,並略談《驅魔少年》的黑與白


拖稿的安那其曾經在社團上對各種劇本人物的「善與惡」做出以下陳述:

拖稿的安那其:「我個人會認為,不管美漫還是日漫,拒絕簡化的好壞黑白二元對立,才能塑造出比較有厚度的故事來。糾結人心是其一,另一方面也指著在各種衝突情境中,不用非黑即白、非善即惡的視角來呈現對立的不同立場,讓衝突矛盾的情境,可以提煉出不同讀者藉以深入反思的意義。當然,也沒有必要讓所有的角色都這麼複雜,很多時候單純可以辨明善惡的角色,在故事裡還是很有作用的。(2012/05/16)」

中二的夾森啾在我寫這篇文章的同時,也正好於臉書談了一點關於劇本角色的想法:

中二的夾森啾:「不知道是誰說的:一個好的編劇筆下的人物是活的,也就是編劇必須去揣摩每個人物的性格、經驗、生命歷程等等,然後評估人物的言談、肢體、以致思想,選擇會有怎麼樣的展現,最後採選並記錄下自己需要的部分。當然以故事為重時,人物的部分設定反倒要配合情節微調,但若作為一個編劇沒有自己事先融入每一個角色的情感,他們自然會變得呆版而平面甚至制式化。」

中二的夾森啾:「實際上不是沒有行動言行數十年如一的人類存在,但這種人並不自然,人類是會學習是會思考,不同於蘆蕙的地方其實不少。以呆版機械化的人物來成就故事是許多、甚至已經職業了的故事創作者(小說家、編劇、輕小說家、漫畫家等等)會犯的毛病。不過有時候創作者也不必真的那麼認識筆下人物,讀者自行的腦補會替他完成這件事,但這不表示隨意亂寫的角色一定可以被讀者接受,雖然所謂一樣米養百樣人,這世上什麼人都有,但有些太過古怪到需要以超次元理念才能解釋的角色並不能算活著。(2012/06/06)」

拖稿的安那其談的是由角色人性的複雜性(善惡的不分明)出發,來建立起具有思考咀嚼空間的故事;中二的夾森啾則是談人物內在的掌握、以及隨著成長而改變的歷程,來構築出漂亮且自然的故事。兩個人談的角度不同,不過都是在著眼於「人物內在導出劇情」這件事。

值得一提的是,於許榮哲的《小說課》中,也約略(在〈序〉的地方)討論過小說家「折磨讀者」的秘密,重點在於劇情想要透露的是哪一種結果:「是理所當然的結果呢?還是會讓人帶有疑惑、呈現人性複雜度的結果?」小說家不會直接寫出結果是什麼,而是透過線索來引導但保有開放性,讓讀者自己想、自己選擇,並且會有個「備選答案」是「讓人有所疑惑、呈現人性複雜度」的那一個。這裡,我們也看到了「人性」在劇情裡的另一種發揮空間。

不過這些並不是「精彩故事」的必要條件;它們可以讓故事變得精彩,但並非不得不如此才能精彩。如同張大春說過一句批評現在浮濫小說創作的名言:「兩個面貌模糊的人在一個空曠的地方對話。」這看起來相當有道理,確實有相當多網路小說就是這麼回事,不過,高手如伊坂幸太郎,其小說也並非將所有人物的面貌刻劃得一清二楚三明四瞭,嚴謹文義解讀如此,但其實人物的面貌包含了性格,性格出來了,臉長什麼樣子根本也無關緊要;一事抵一事,有趣或感人的故事取代掉善惡的模糊、人物內在的真實想法、甚至成長過來的轉變,也一樣能是「精彩故事」,強者如尾田榮一郎的《海賊王》,你能知道魯夫多少思想與動機?

拖稿的安那其所指出的二元對立簡化劇本,其實比較令人詬病的例子是「相當單純思想」的二元對立,這在受小鬼歡迎的動畫裡面較為常見,反派就是唯恐天下不亂、盡力使壞達成野心,而正派就是正義使者、有著赤誠且善良的心。這種故事「沒有厚度」比較根本的原因在於「動機太單純」,而非「善惡分明」,我們應該可以想像一種動機複雜的善惡分明故事,比方說,做著有爭議的行為跟阻擾的壞人對抗,世人眼中不知其背後辛酸、為善不為人知的偉大情操,行為也許是必要之惡,或者只是被誤解為負面的,這種例子一樣可以讓劇情「有厚度」。


前言說到這邊,我終於要開始談《驅魔少年》了。

星野桂的《驅魔少年》高程度算是個複雜的故事,其故事脈絡建立在各種善惡搖擺邊緣的設定之上,在個體人性的複雜上談的不多,但卻談了許多不同立場的群體同時具備善與惡的一面,看似正義的黑教團驅魔師組織,有著難堪的可怕實驗,而以千年伯爵為首的惡魔與諾亞們,則有著許多善良人性的展現;並且隨著故事推進,似有似無地(目前還沒辦法知道答案)往完全顛倒立場的方向走。

《驅魔少年》在立場設定上相當令人玩味,故事的大架構基本上就是兩個對立的組織:「服從神的教團」對抗「製造惡魔的千年伯爵與諾亞(有意思的是他們也自稱服從另一個神,認為這個神才是真的,教團的神是虛偽的)」,伯爵方具有代表性的組成就是「惡魔」,惡魔產生方式概述如下:

人類死了,親友間有人傷心不已,伯爵會降臨到那位人身邊,慫恿他可以讓死者復活,只要他大喊死者的名字即可,傷心的人一聽到有這麼好康的事(世人大多並不清楚惡魔的存在)馬上就呼叫死者名字,接著死者的靈魂就被喚進千年伯爵手上的魔導具(骷髏骨架造型)裡,形成一個擁有死者意志的惡魔原型,這個惡魔原型會不受死者意志控制地,鑽進召喚者的體內(也等同把召喚者殺掉),惡魔的骨架披著人肉外衣,形成完整的惡魔(擁有新生的惡魔意志)。被喚來的靈魂無法超生,隨著惡魔進化而逐漸吞噬,或者隨著惡魔死亡而毀滅,唯獨只有被驅魔師以「INNOCENCE(抗惡魔武器)」擊敗才有機會淨化。

惡魔的誕生本身就是件悲劇,目的上而論,千年伯爵是為了對抗長期以來處於對立面的那個教團所信奉的神,過去的諾亞大洪水發生了一次大戰,千年伯爵這邊戰敗了,就一直持續戰爭到現在;根據聖經,我們都知道「諾亞」是神的使徒,《驅魔少年》卻把諾亞放置到伯爵方而非教團方,這意味著一些未知真相可能跟預料的完全不同;《驅魔少年》裡頭的諾亞有十四位使徒,千年伯爵是第一位,剩下十三位成為大洪水後人類的祖先,換句話說現在的人類都帶有諾亞的基因,而每個接續的時代都會有「諾亞」從人類中覺醒(維持十四位),配合千年伯爵行動,並指揮惡魔。

主角身為教團驅魔師的亞連‧沃克,同時卻又是第十四位諾亞,第十四位諾亞之前背叛了千年伯爵,是一個特異的存在,在亞連身上覺醒,未來會逐漸吞噬亞連自己的意志,千年伯爵卻因為親情關係希望亞連回歸,教團方也對亞連的身分抱有高度警戒跟疑慮,懷疑他會、或將會背叛教團,然後亞連身上又植有「INNOCENCE」,而且又有惡魔靈魂在體內(那位惡魔靈魂是自己視同父親的存在,過去因為他死去,亞連召喚他成為了惡魔,卻又被自己年幼所不知的體內「INNOCENCE」失控地幹掉,那時候亞連被責罵不該把他變成惡魔,然後又無可控制地親眼看著他被自己破壞掉,這種創傷肯定很可怕);複雜的身分集於一身,雖然一開始是投身教團方,不過看來準備會搖擺於不同立場。

再來還有二型驅魔師跟三型驅魔師的設定相當悲劇,就不細談了;我覺得星野桂在這些設定上的構想相當漂亮,一齣齣事件性悲劇不斷進行著,卻也連帶著挖掘呈現基本世界觀,搭配著人性與思念的隱藏訴求,整個故事評析起來真得很厲害哩。(DUST,2012/06/07)

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自我滿足的極限邊緣

開BLOG寫東西業已三年。我從沒想過自己會堅持那麼久。

不知不覺間,我已經把BLOG當作是綜合作品評論的平台了。這完全是無心插柳,最初並未想那麼多。也許《如何閱讀一本書》不知不覺中已大大地影響了我--雖然我沒有把它讀完。該書中有一觀點我十分贊同:撰寫讀書心得是讓自己重新省視閱讀的理解程度。簡單引用我在大二時候寫過的心得報告其中一段:

「……如果在心得筆記過程中,讀者能夠條理分明地暢述閱讀之書目內容、闡明其中大綱、體悟蘊藏於字裡行間的深意,並可就文中意義刺激自己的想法,再加以精煉從而成一家之言,我們可以說,這樣的閱讀就是十分成功的,如此產生的讀書心得,應也能成一篇足供人借鑑共鳴、理解該書的導文。」
【讀書方法】作業:閱讀心得-《如何閱讀一本書》,2007/01/03

然而,我雖然對許多事物都抱持興趣,卻並非是讀萬卷書之人。動漫畫、電玩、電影等,眾多媒介的故事永遠探求不完,於是我將「心得寫作=理解&介紹」的模式,依樣套用在書本外的地方,就成為一直以來搖筆桿的固定方向。

寫過近兩百篇評論,其中光是有關電影就超過一半。我不禁反思:何以如此?雖然喜歡看電影,我想那程度頂多和一般人差不多,並非情有獨鍾之選。反倒是長久熱愛至今的動漫畫,加總卻不到五十回(遊戲也湊一起計算的話還勉強足數)。隨意推測,大抵和文本的集中性及再讀接近性有關。雖然如短篇、一回完結或一冊完結式的動漫畫所在多有,連載畢竟為動漫畫主流形式,我所見者如同常人,當然仍以長篇佔多數。動輒十本數十本、十集數十集以上的動漫畫,如果一口氣看完自是頗耗心神(電視劇也是),按連載節奏觀讀卻又時有「看過了後面,忘記了前面」的問題。長篇再讀不易影響也很大,就算《CLANNAD》親情描寫之感人,男子漢都會掉淚,前後五十餘回的年番份量,真的不是隨便都能夠重新複習的。

電玩同樣一回事。由於電子遊戲單價高,製作困難,相對量少,耐玩性不但是玩家消費的重要指標,也成為製作人本身的自我要求之一(畢竟製作人本身往往也是資深玩家)。現代電子遊戲基本遊玩時間,基本以十個小時起跳(在此僅以單機而論),如果是探索元素豐富的歐美RPG,或劇情綿長又支線繁多的日式RPG,一輪進行上百個小時也只是剛好而已。豐富有誠意的要素匯聚當然值得稱許,當你試圖有系統又深入地評析當中內容,所要花費的時間卻也更多。終究只是業餘,沒那麼多時間專職於評論上(玩都來不及了還評論什麼?),除了職業玩家或專門評論作者外,往往只能望GAME興歎。

所以比起打不完無盡任務的RPG大作,我現在更喜歡像《LIMBO》這樣創意簡單精巧、又故事意義非凡的小品製作。

企圖有品質地描述動漫畫或遊戲並不容易,談論電影卻簡單的多。電影一部再長也就四小時,遑論絕大多數商業製作都在兩小時間。不管燈光、攝影、劇情、分鏡、音樂音效、演員演技、道具化妝、場景佈置、後製特效等要素如何多元,畢竟全包容於一百多分鐘裡,不致於有檢索方面的困難。跟長篇動漫畫或電玩比起來,電影在資訊集中性和再讀性兩方面,都明顯高出不少。

電影本身構成元素的豐富特性,也讓它比文字書籍更好聊。文字書不論散文小說或其他知識類寫作,僅憑單一媒介:文字,不論其中意象如何宏大深遠,感受畢竟主觀,身為讀者的我看了,只要對其文采沒有感覺,加上廣度不足的個人閱歷侷限,就很難擠出言之有物的感想。電影就算故事很爛,也可以聊演員,演員很爛聊分鏡,分鏡很爛聊音樂,音樂很爛聊化妝,化妝很爛聊特效……,總能夠找到說嘴的地方。若果想要嘗試寫作評論,電影可說是一個很好的入門媒材。

希望自己能持之以恆的寫下去,我以為必要有夠強的內在寫作動機。至於供應閱讀對象,雖然讀者回饋能提昇成就感(或掃除盲點、增加話題討論空間),若你不是個愛現的人,這充其量僅算是額外增值。我在此寫作的動機單純:希望能持續不斷地充實見聞、提昇自我的見識與感受性--透過娛樂的手段。雖然沒有到《火影忍者》的大蛇丸那地步,期待「學會全部的忍術,理解所有的真理,成為極致的個體」,仍希望能一點一點地讓自己變得不同,至少不會原地打轉。呼應《如何閱讀一本書》,藉由寫作來驗證自己對文本的理解程度,以「雖然步伐極小但仍有進展」的動作接近「極致個體」的境界,就是我說服自己持續這自我滿足式作工的幼稚理由。

無關社會成就、僅以「修行」自以為是的自慰式筆耕,在對現實生活幾無助益的狀態下,恐怕任何人都會逐漸感到疲憊,懷疑自己所作所為的意義究竟充實抑或空虛(尤其是一段時間以來沒有佳作或突破的情形下)。進入社會以來,面對避無可避的生活經濟重荷追迫,再想分神花費大多數工時之外空閒,自期精神提昇,只像個笨蛋一樣,徒增精神壓力。也許我應該以更輕鬆的方式去觀賞閱讀,停止絞盡腦汁和聚精會神,體驗過了也就算了。然而,每當自己回過頭去看曾經寫過還不錯的東西,就會覺得:「我」也可以產生這樣的文字、有如此觀點,那麼,再堅持下去的話,或許還能再寫出一樣好的、更好的……。

那麼,再堅持下去的話,或許也不錯。(NT10,2012/06/05,同步發表於Twinkling of an Eye in Akashic